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,坚持荣誉与责任并重,为解决广大养殖户(养殖场)后顾之忧,适时创新推出“商业性非洲猪瘟疫病政府强制扑杀补偿保险”项目,最大限度的防范和降低养殖户(养殖场)经济损失风险。
一旦发生非洲猪瘟疫情,养殖生猪被扑杀后,投保人须出据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开具的扑杀证明,安华农险即行赔付,养殖户(养殖场)就可及时得到经济补偿。这一补偿模式既能稳定养殖户(养殖场)的恐慌情绪,鼓励其继续补栏生产,维持产业的正常生产秩序,以平衡后续猪肉价格,保障老百姓的猪肉消费水平,又能鼓励养殖户(养殖场)积极配合疫情防治,主动申报疑似疫情,缩短疫情延续时间,还能稳定疫区的社会生活秩序,避免出现对抗干扰情况,使整体防控部署顺利落实到位。
养殖企业:在当地工商部门注册并手续齐全。
一、投保提供资料
养殖散户:被保险人身份证、银行卡折照片。营业执照、开户许可证、防疫合格证,养殖地点、卡折开户行信息、承保数量及承保类别,养殖地点具体到村,养殖场正门照片一张。
二、投保范围
1.以餐厨剩余物喂养的生猪,本公司不予投保;
2.投保时养殖地在政府部门划定的非洲猪瘟疫点和疫区以外;
3.在其养殖地点三公里范围内不得有散户养殖,否则不予以投保;
4.单个养殖户保额超过800万元(含)以上不得承保,以单个养殖企业为中心向周围辐射3公里内所有保户累计保额超过800万元(含),也不允许承保。(投保时能繁母猪不超过8000头,育肥猪不超过16000头)
三、理赔要求
1.县级及以上政府出具非洲猪瘟扑杀证明,给予赔付;
2.自保险起期十五日以内为观察期,观察期出险扑杀不赔付,保费全额退还;
3.如其它养殖户(养殖场)发生疫情,导致标的遭到政府强制扑杀,出具扑杀证明予以赔付;
4.对于扑杀证明不能提供育肥猪周龄或者体重的,按照保额的60%进行赔付。
四、保费保额
品种
保费(六个月)(元)
保费(三个月)(元)
保额(元)
能繁
母猪
10
7
1000
育肥猪
5
3.5
500
五、赔偿金额
赔偿金额=∑(每头生猪保险金额×赔偿比例×对应类别扑杀数量)
类别
周龄或体重
赔偿比例
能繁母猪
100%
育肥猪
20周(含)以上或80公斤(含)以上
100%
7周(含)~20周(不含)或20公斤(含)~80公斤(不含)
50%
0周~7周(不含)或0公斤~20公斤(不含)
20%
投保业务联系:
24小时咨询:0451-86050090
地址:哈尔滨市香坊区幸福路93号